广州市亨仑贸易有限公司
    •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 产品展示
      综合
      中心
      文化
    •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 客户服务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联系方式Contact


    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 话:020-123456789
    网址:www.cskj.work
    邮 箱:admin@aa.com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

    医用外科口罩不合格 福建天恩被罚近20万元

    分享到:
      来源:广州市亨仑贸易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5-06-08 03:14:09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1月16日,医用福建省药监局公开一起行政处罚信息。外科万元福建天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口罩医用外科口罩,被责令改正,不合没收涉案口罩63410个及违法所得4471.26元,格福罚款195274元。建天

    2022年7月19日,恩被福建省药监局收到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2022YC0143)。罚近该报告显示,医用福建天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TN220324WK01的外科万元医用外科口罩检验项目“口罩带”“压力差(△P)”不符合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标准要求。该局于7月20日向该公司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口罩并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不合对企业负责人、格福管理者代表进行询问调查。建天8月8日,恩被该局正式立案调查。9月2日,对该公司召回、库存的上述批次医用外科口罩实施了查封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福建天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至27日期间,生产批号为TN220324WK01、型号为非无菌型平面耳挂式、规格为中号的医用外科口罩100000个,货值金额15021元。此后,该公司进行对外销售、赠送、提供抽查样品等,库存20个。7月15日,该公司启动召回程序,召回上述批次医用外科口罩合计63390个。当事人销售上述批次产品的实际所得为4471.26元。

    另查,福建天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生产的批号为TN220321YY02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经监督抽检,结果为检验项目“通气阻力”不符合闽械注准2020214042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产品技术要求。8月30日,福建省药监局曾对该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生产的上述批号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30216个;没收违法所得26448.74元;处货值金额34698元的5.5倍罚款190839元,但该公司至今未履行缴纳罚没款的义务。

    10月28日,福建省药监局依法向福建天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闽明药稽罚告〔2022〕9号),告知该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向该局提出听证要求,但其法定代表人卢从贵于2022年11月1日通过微信对处罚幅度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后于2022年11月2日通过微信撤回陈述、申辩。

    福建省药监局认为,福建天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上述不合格批次医用外科口罩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行为应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鉴于该公司得知涉案产品抽检结果为不合格后,停止销售库存产品,启动召回程序,召回涉案产品63390个,且此案至今未发现使用该产品已发生不良事件,按照《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具有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节。鉴于当事人因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行为于2022年8月30日受到行政处罚,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具有可以依法从重行政处罚的情节。综合以上情节,此案对当事人予以一般处罚。

    11月4日,福建省药监局依法责令福建天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生产的批号TN220324WK01医用外科口罩63410个;没收违法所得4471.26元;处货值金额15021元的13倍罚款195274元。上述罚没款合计199744.26元。

    责任编辑:游婕
    上一篇:福建福州:3家餐馆采购不合格食品均被罚
    下一篇:又是一年柑橘热 重庆开州培育产业新主体

    相关文章

    • “百年逈駕”混淆名酒被罚10万元 安徽公布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
    • 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四川成都发布3起典型案例
    •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督查组对食品安全“守查保”行动进行督查
    • 北京已建成107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
    • 守护年夜饭安全 江苏南京开展专项检查
    • 深圳建立第4个消费教育基地
    • 辽宁:强化人才培养 推进实施首席标准官制度
    • 新疆多措并举优化服务助企纾困
    • 福建:金拱门煎炸用油等35批次食品不合格
    • 宁夏石嘴山:强化信用赋能 提升监管效能

    友情链接:

    • 广东22条举措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 江西:加强临期食品监管 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 江西:加强临期食品监管 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 制止餐饮浪费|辽宁探索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长效机制
    • 广东获批筹建粤港澳大湾区计量区域中心
    • 浙江绍兴:燃气整治攻坚行动成效明显
    • 广东出台优化特殊食品产业发展环境“29条”
    • 2公斤称出2.6公斤 广西市场监管部门严打“鬼秤”
    • “铁拳”行动
    • 广东22条举措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 厦门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首次引入食安险机制
    • 山东济南:严把校园“食品安全关”
    • 浙江杭州查获一起销售假药案
    • 河北逾8万名大学生参与2023年“百胜杯”知识竞赛
    • 北京丰台:加强医疗器械监管 确保使用安全
    • 福建各地开展“两节”期间市场检查和督导工作
    • 吉林省吉林市:监管服务双管齐下 夯实质量发展基石
    • 粤港两地同步发放《粤港企业竞争合规指导手册》
    • 北京丰台:加强医疗器械监管 确保使用安全
    • 让“鬼秤”无处藏身 福建铁腕整治电子计价秤违法行为
    •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辽宁发布36万字标准化发展白皮书
    • ​辽宁阜新: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 吉林镇赉:筑牢烟花爆竹质量监管“安全关”
    • 上海:2023年第四季度食品抽检不合格率为1.62%
    •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部分广告违法典型案例
    • 北京丰台:加强医疗器械监管 确保使用安全
    •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部分广告违法典型案例
    • 上海质环认证、欧瑞认证被立案调查
    • 江苏举办广告业人才专场招聘活动
    • 陕西咸阳:精“检”细“验”显成效
    • 黑龙江鸡西:“你点我检”走进旅游景区
    • “铁拳”行动
    • 广西灌阳:应对低温雨雪天气 保障市场价格稳定
    • 广东开展民生商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
    • 浙江绍兴:三举措助力胶囊产业“地瓜经济”做大做强
    • 二手泡水车引纠纷 市场监管调解成功维权
    • 让“鬼秤”无处藏身 福建铁腕整治电子计价秤违法行为
    • 聚焦双11•购物更有谱
    • 浙江绍兴专项打击电子计价秤作弊违法行为
    • 不锈钢门货不对板 上海、浙江“所所联动”助力维权
    • ​辽宁阜新: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 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沈阳新增1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
    • 福建:扎实推进春节期间稳价保质工作
    • “铁拳”行动
    • 最新发布
    • 北京丰台:专项检查水产品质量安全
    • 浙江杭州查获一起销售假药案
    • 广东22条举措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 安全生产
    • 福建公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公司简介|产品展示|新闻动态|成功案例|客户服务|人才招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 Powered by 广州市亨仑贸易有限公司   sitemap

    0.2389s , 9180.640625 kb